公司破產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,無力繼續經營,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,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。中國公司法規定,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,由法院依照有關法律,組織股東、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,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。那么有限公司破產債務承擔由誰承擔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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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是一家貿易有限公司。注冊資金10萬元,現在2年了,經營不下去了,準備申請破產, 可是現在我公司和幾個客戶合作,欠著幾個客戶大概30萬元的債, 如果申請破產的話我公司還要賠客戶多少錢?還有就是破產后我公司所有資產加一起也不到10萬元了,怎么賠30萬元的債務?會涉及到我的個人存款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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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破產,只能按照注冊資金額賠付債務。其他財產不參與還債。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,可以向法院申請解決。
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,就按照比例分配。直至還清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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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破產后債務由誰承擔
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,公司是屬于法人組織,公司的民事責任應該由公司的出資承擔,所以破產后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
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,有獨立的法人財產,享有法人財產權。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。
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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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破產債務償還者無力償還怎么辦?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一九十九條規定:“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,無力清償到期債務,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還債,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。”可見,我國破產法對破產條件界定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,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。所謂不能清償到期債務,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,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經濟狀況。其內容包括:(1)債務人明顯喪失清償能力,不能以財產、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償債務;(2)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期限已經屆滿、債權人已提出清償要求的債務;(3)債務人對全部或主要債務不能清償處于持續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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